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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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心用腹 |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32回:“至于贪淫纵欲,使心用腹,污秽人家女眷,没有一个减等夺禄,或是妻子见报,阴中再不饶过。” |
费尽心思 | 曾朴《孽海花》第11回:“后儒牵强附会,费尽心思,不知都是古今学不分明的缘故。” |
卑谄足恭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五宗世家》:“彭祖为人巧佞、卑谄足恭而心刻深。” |
穷乡僻壤 | 宋 曾巩《叙盗》:“穷乡僻壤、大川长谷之间,自中家以上,日暮持钱,无告籴之所。” |
人心归向 | 《晋书·熊远传》:“人心所归,惟道与义。” |
自食其果 | 茅盾《〈呼兰河传〉序》:“除了因为愚昧保守而自食其果,这些人物的的生活原也悠然自得其乐。 |
鬼头鬼脑 | 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20卷:“巢氏有兄弟巢大郎,是一个鬼头鬼脑的人,奉承得姊夫姊姊好。” |
难上加难 |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七回:“所有上条陈一事,竟是难上加难。” |
以毒攻毒 | 宋 罗泌《路史 有巢氏》:“而劫痼改积,巴菽殂葛犹不得而后之以毒攻毒,有至仁焉。” |
三个臭皮匠,合成一个诸葛亮 | 毛泽东《组织起来》:“三个臭皮匠,合成一个诸葛亮,这就是说,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。” |